关于开展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6-09-13 | 作者:陕西省文化厅  | 来源:陕西省文化厅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省直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厅属各单位,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推动陕西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以充分调动和激发文学艺术人才的创作热情为主要抓手,结合我省目前文学艺术创作人才队伍实际,根据《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今年我省启动“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认真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建设敬业奉献、争创卓越的文学艺术创作人才队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创作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推进陕西文化艺术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群众认可、公开公平原则,把德才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群众高度认可的人才选拔出来。

2.坚持面向基层、注重一线原则,选拔重点向活跃在创作工作上的人员倾斜,依托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等基层单位,为长期扎根基层、默默创作、业绩突出的人才创造发展机会、搭建展示平台。

3.坚持统筹兼顾、唯才是举原则,既注重体制内、文化系统内创作人才的选拔培养,又加大对体制外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力度。

三、选拔条件

(一)选拔对象范围

   具有中国国籍,在陕西省内从事文学艺术创作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包括国有、民营机构创作人才及自由创作者),主要涉及中长篇小说创作、影视和舞台剧本创作等专业门类。一般不与“陕西百名青年文学艺术家扶持计划”等重复享受。

   (二)扶持对象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文艺方向,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创新思维,扎根人民,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思想精深、艺术精湛,深受人民的喜爱,在文学艺术创作领域内有一定专业基础,并具有发展潜力。  

3.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影响的资深文学艺术家:创作出了在当代某文学艺术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仍有能力潜心创作。

  (2)有实力的中年文学艺术家:已经在文学艺术方面有重要作品问世,显露出较强的文学艺术创作实力。

  (3)有潜质的青年文学艺术创作者:虽无较大影响的作品问世,但有专家普遍认可的文学艺术创作才能和潜质。

一般要有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物上公开发表。以上人员须提供近期创作计划(含故事梗概,不少于2000字)。

四、名额分配

   “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选拔评选工作实行总量控制。每个地市文化部门可推荐本区域内10—18人;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神木县、府谷县可各推荐2人;其他相关单位、人员择优报送。

五、评选程序

选拔工作在“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组织推荐。各市(区)文化部门、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地、本单位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对拟确定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人选推荐表》等材料,并附相关业绩材料报送至“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家评审

由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专业评价,按照“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要求进行评选,提出初步人选,报“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公示发文

   “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发文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六、有关要求

   “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选拔工作关系到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文学艺术创作人才队伍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区域实际情况,做好推荐选拔工作。推荐材料请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包括: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综合报告请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人选推荐表》一式4份。

3.《陕西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百人计划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

4.能证明专业人员身份和专业业绩相关材料(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获奖证书、发表文章证明等)。

5.其他与本次评选推荐有关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均统一装A4纸档案袋报送,袋外张贴报送材料清单。相关表格及材料电子版文件一并报送。收取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

咨询联系人:王微晓    联系电话:87388827

 箱:386825422@qq.com

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赵维娟  87378411  13609299981

赵西洪  87378411  13309236086

材料报送地址:陕西省艺术馆戏剧文学部(西安市西七路279号)

邮箱:1455902056@qq.com

                                                          陕西省文化厅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