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合作 为“一带一路”提供金融保障——专访中国银监会主席尚
2016-04-01 | 作者:常艳军  | 来源:经济日报



中国银监会与捷克中央银行于捷克首都布拉格联合召开“一带一路”金融合作论坛。中捷两国银行业将如何加强合作?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金融监管部门应怎样促进金融合作?针对上述问题,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此次银监会与捷克中央银行联合主办“一带一路”金融合作论坛的背景是什么?

尚福林:近年来,中捷关系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双方在经贸、金融等多个领域展开了广泛深入的互利合作。中国银监会与捷克央行也保持着紧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此次中捷“一带一路”金融合作论坛上,中国银监会与捷克央行及双方银行业协会签署了《跨境危机管理合作协议》,对推动双方进一步深化监管合作有着重要意义。

记者:中捷两国银行业围绕“一带一路”应怎样加强合作?

尚福林:捷克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中国银行业一直重视与捷克的金融合作。

在捷克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国银行布拉格分行于2015年8月正式成立。中资金融机构在捷成功设立,为中捷之间的经贸合作搭建了更加便利的金融平台。同时,捷克PPF集团下属的捷信公司在中国的相关消费信贷业务已覆盖14个省份、150多个城市,贷款金额超过200亿元人民币。中国银监会与捷克央行也保持着紧密、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此次论坛上,中国银行业协会与捷克银行业协会签署谅解备忘录,中国银行也将同PPF集团签署合作协议,这些举措将推动两国金融合作进一步发展与深化。

“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势必为中捷两国金融合作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和平台。中国银监会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探索创新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为中捷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合作提供金融支持。欢迎符合条件的捷克金融机构和所有“一带一路”国家金融机构来华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和深化业务合作。

我们愿与捷克央行等相关国家监管当局不断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为推动银行业深化合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监管支持。

记者: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方面,银监会将怎样进一步促进金融合作?

尚福林:目前,中国银行业已初步形成了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性银行、中资城乡中小银行和外资银行、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信托公司共同发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在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风险、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监管有效性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的良好成效,为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一方面,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不断优化布局,加大对“一带一路”项目建设的融资支持力度。截至2015年末,共有9家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24个国家设立了56家一级分支机构;另一方面,中国银监会积极拓展和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监管合作,深入探索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新模式。截至目前,银监会已与2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监管当局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

下一步,银监会将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完善机构布局和境外风险防控体系,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加大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力度。